


一、市話管道路由選擇
在局所規劃明確了線路網中心和交換區域界線以后,為了確保線路網規劃更好的落實到實處,必須對某些道路管道的建設方案進行調查。如果在某些道路中,由于種種原因,不適于建設管道,有時可能要重新修訂線路網的規劃方案。
在管道路由選擇過程中,一方面要對用戶預測及通信網發展的動向和規劃有充分的了解;另一方面要處理城市道路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方面與管網安全的關系。
市話管道路由選擇的一般原則可歸納為:
1、符合地下管線長遠規劃,并考慮充分利用已有的管道設備。
2、選在電話線路較集中的街道,適應光(電)纜發展的要求。
3、盡量不在沿交接區域界線,鐵道、河流等地域鋪設管道。
4、選擇供線短,尚為鋪設管道。
5、選擇地上及地下障礙少,施工方便的道路(例如:沒有沼澤、水田和沒有流砂或滑坡可能的道路)建設管道。
6、盡可能避免在化學腐蝕,或電氣干擾嚴重的地帶鋪設管道,必要時應采取防腐措施。
7、避免在路面狹窄的道路中建管道。
8、在交通繁忙的街道鋪設管道時應考慮在施工過程中,有臨時疏通行人及車輛的可能。
二、長途管道路由的選擇
1、通信管道是當地城建和長途、市話地下通信管線網的組成部分,應與現有的管線網及其發展規劃相配口。
2、管道應建在光(電)纜發展條數較多、距離較短、轉彎和故障較少的定型道路上。
3、不宜在規劃未定,道路土壤尚未夯實、流沙及其他土質尚不穩定的地方建筑管道,必要時,可改建防護槽道。
4、盡量選擇在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段。
5、盡量避開有嚴重腐蝕性的地段。
6、一般應選擇在人行道上,也可以建在慢車道下,不應建在快車道下
三、管道埋設位置的確定
在已經擬定的管道路由上確定管道的位置時,應和城建部門密切配合,并考慮以下因素:
1、管道理設位置應盡可能選擇在市話桿路的同一側。這樣便于將地下(光)電纜引出配線。減少穿越馬路和與其他地下管線交叉穿越的可能。
2、應盡可能選擇在人行道下建筑,由于人行道中的交通量小,對交通的影響也小,施工管理較方便,不需破壞馬路面,管道埋的深度較小(相對于慢車道而言)可以減省土方量,施工費用較省,還能縮短工期;同時在人行道中,管道承載的荷重較小,同樣的建筑結構,管道有較高的質量保證。
3、如不能在人行道下建筑時,則盡可能選在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綠化地帶。但此時應注意避開并保護綠化林木花草,同時還要考慮管道建成后,綠化樹木的根系對管道可能產生的破壞作用。
4、如地區環境要求,管道必須在車行道下埋設時,應盡可能選擇離中心線較遠的一側,或在慢車道中建設,并應盡量避開街道的雨水管線。
5、管道的中心線,原則上應與房屋建筑紅線、道路的中心線平行,遇道路有彎曲時,可在彎曲線上適當的地點設置拐彎入孔,使其兩端的管道取直;也可以考慮將管道順著路牙的形狀建筑彎管道。
6、管避位置不宜緊靠房屋的基礎。
7、盡可能遠離對電纜有腐蝕作用及有電氣干擾的地帶,如必須靠近或穿過這些地段時,應考慮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。
8、避免在城市規劃將來要改建或廢除的道路中埋設管道。有些道路規劃和目前道路情況有較大的出入。如按規劃要求建筑管道,則例穿過較多的舊房、湖沼或洼地等障礙物,從而增加額外的工程費用,又導致施工的復雜性;如無法和相關單位協商解決時,可以采取臨時性的過渡措施。例如使用直埋電纜穿越或選擇迂回的管道路由,待條件成熟的再作水久性的管道建設。采用迂回路由對工程的建設費用雖有增加,建成后增加了網路調度的安全和靈活性。
